優才計劃

有意來港工作及定居,而未在港獲聘用的高技術人才或優才,可根據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提出申請。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不限行業,並設有以下兩套計分制度:

•綜合計分制-適用於高技術人才或優才

評核範疇:年齡、學歷/專業資格、工作經驗、語文能力、家庭背景

•成就計分制-適用於擁有傑出成就的優秀人才(例如奧運獎牌、諾貝爾獎、國家/國際獎項得主) 我們將於2015年第2季推出一些優化措施:

•放寛綜合計分制的優秀人才的逗留期限模式,由1+2+2+3年,改為2+3+3年

•放寛符合資格的綜合計分制的頂尖人才的逗留期限模式,改為2+6年

•成就計分制的優秀人才入境時可獲准在港逗留8年

•綜合計分制下給予具備出眾學歷及國際工作經驗的申請人額外分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