優才計劃
有意來港工作及定居,而未在港獲聘用的高技術人才或優才,可根據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提出申請。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不限行業,並設有以下兩套計分制度:
•綜合計分制-適用於高技術人才或優才
評核範疇:年齡、學歷/專業資格、工作經驗、語文能力、家庭背景
•成就計分制-適用於擁有傑出成就的優秀人才(例如奧運獎牌、諾貝爾獎、國家/國際獎項得主) 我們將於2015年第2季推出一些優化措施:
•放寛綜合計分制的優秀人才的逗留期限模式,由1+2+2+3年,改為2+3+3年
•放寛符合資格的綜合計分制的頂尖人才的逗留期限模式,改為2+6年
•成就計分制的優秀人才入境時可獲准在港逗留8年
•綜合計分制下給予具備出眾學歷及國際工作經驗的申請人額外分數